沈阳药科大学
成人教育学院学生考勤与请假制度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珍惜时间,努力学习,按时上课和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函授学生以自学为主,每学期到函授站集中面授一至二次,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更不得无故旷课。
一、函授学生的考勤与请假
1.函授的集中面授是函授教学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面授的考勤制度。集中面授考勤工作由各班主任负责,每日不定时考勤至少一次。面授结束,班主任将考勤薄及有关考勤材料交到教务科。教务科工作人员在集中面授期间对各班出勤情况将进行一至二次的抽查。
2.函授生面授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者,必须事先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如因特殊情况或因急病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及时补假并交验有关证明。限期内未补假或材料不全者,按旷课论。
3.迟到、早退累计五次,按缺席一天计算,视其情况,分别按病、事、旷处理。缺席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记,缺席半天以上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记。
4.因病、因事累计二次不参加面授者,劝其留级;因病、因事累计三次不参加面授者,劝其退学;无故不参加面授累计二次者,按自动退学论处,注销其学籍。
5.函授生因病或事不能按时参加集中面授者需向函授站提供有效证明(如:事假须有单位证明,病假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履行请假手续。
6.函授学生未经请假,连续一年没有按时到函授站参加面授学习者,应视为自动退学。
二、脱产学生因病或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按下列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成教院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病假须有医院诊断意见。
2.事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成教学院主管领导批准。
3.因病或重大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时,须持有关诊断书或单位证明,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经教务科批准后方可进行缓考。
4.因病、事假累计缺课超过一个学期的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因病、事假超过一门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6.脱产学生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半个月或达50学时者,应令其退学。